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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工伤护理费要赔多少?由谁支付?
2020年11月14日  广州劳动仲裁律师

 宋晶律师广州普陀律师,,执业于广州剑湖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工伤护理费要赔多少?由谁支付?

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在工作期间员工遭受人身伤害经常出现在赔偿案例中,当员工遭受简单工伤时是可以向所在单位主张赔偿的,首先要对工伤进行鉴定然后确定赔偿,当事人必须就赔偿内容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接下来就来为大家介绍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关于这一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一、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


  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乙方年月日到甲方工作,乙方与年月日在甲方处工作时不慎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伤残。现已康复出院。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主动要求与同甲方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XX省的有关法规、规章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相关的权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声明;


  第二:甲方给付乙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伙食补助、医疗费、经济补偿金、各项金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123500元;43500元已于年月日给付,剩余款项在2009年度分三次给付;


  第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一次性解决赔偿事宜;


  第四:本协议生效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利;


  第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第七: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


  二、工伤认定标准


  1、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就是介绍的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可供大家参考。协议书中明确指出了赔偿事宜,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内容,赔偿方必须按约定的赔偿数额、时间赔偿受害方。还为大家介绍了工伤认定标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了工伤的情形,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工伤护理费要赔多少?由谁支付?

在工伤赔偿中往往会有护理方面的赔偿,在了解清楚工伤护理费如何赔偿之后,还应该知道工伤护理费由谁支付。这也是个很重要的内容,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护理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1、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无论受害人是否实际支付给护理人员以报酬,均统一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受害人雇佣护工的,其计算方法与第二种情形相同。


  2、护理人数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一人,具体可以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一般原则,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是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第一,如果受害人实际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判决的期限,甚至超过了二十年的最长期限,就超过期限的护理费,受害人有权再次请求赔偿。


  第二,如果受害人实际被护理的期限,短于法院判决确定的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该期限内的全部护理费,受害人基于法院的判决一次性取得该笔护理费的,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不负返还的义务。


  4、护理级别


  护理级别是确定护理费数额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而护理级别又是由受害人的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情况决定的。


  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程度就是指被护理人对护理人在生活上的帮助的依赖程度。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第一,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5项均需护理者;


  第二,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3项需要护理者;


  第三,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述5项中有1项需要护理者。


  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


  具体是指致残的受害人在配制残疾辅助器具后,在多大的程度上恢复了生活自理的能力。当配制了残疾辅助器具后,当时能够不同程度地恢复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其护理依赖程度降低,护理级别也相应较低,护理费相应减少。


  二、工伤护理费由谁来支付


  对于工伤护理费,不同的情况,在不同的时间段承担的主体不同。


  1、公司给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


  在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公司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


  没买工伤险的由单位赔偿。








来源: 广州劳动仲裁律师  Tags: 简单工伤赔偿协议书怎么写,工伤护理费要赔多少由谁支付


宋晶——广州劳动仲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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