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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事故死亡认定程序
2020年11月16日  广州劳动仲裁律师

 宋晶律师广州普陀律师,执业于广州剑湖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我们作为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会因为工作环境、人为操作不当、客观原因等因素造成工伤事故的发生,严重的工伤事故可能造成人员的死亡。由于是在工作中的事故造成的死亡,因此需要公司去进行一定的赔偿,那么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下面就由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就业或参军的;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死亡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8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7279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27920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二、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当供养亲属丧失其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致残一级至四级而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金额标准的50%发给。


  上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中的伤残抚恤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一定比例每年调整一次。


  三、工伤事故死亡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为其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只要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首先应按照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请求工伤保险赔偿,不能直接对用人单位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工伤保险的优先适用原则,而对未参加工伤险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也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工伤职工有权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向劳动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不能解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


  1、请求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按工伤保险优先适用原则进行判定。


  2、请求工伤保险待遇,法院一般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予以判决。


  3、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应当以民事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决。


  因第三人的过失而造成用人单位受雇者受伤亡的情况,受害人主张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依据民法和劳动法获得双份赔偿。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的内容,根据上文我们可知工伤事故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且每项赔偿都有一定的标准。若公司没有按照标准进行工伤事故死亡赔偿,受害人家属可以要求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







工伤事故死亡认定程序

  工伤事故死亡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一旦发生,就会产生一些事故性伤害,会给企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还常常遗留许多社会问题。可是真的发生工伤死亡的情形该怎么办,其有何认定标准,而工伤事故死亡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故事死亡认定的程序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1、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4、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工伤事故死亡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事故死亡认定程序的相关资料。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单位与职工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可是工伤发生不在少数,因工伤死亡的情形也有很多,那么因工伤死亡之后该如何处理,怎么申请工伤死亡认定,其认定标准和程序又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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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晶——广州劳动仲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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